陳醫生指被告自言不論讀書或工作均遭欺凌及歧視,他亦不善社交,而他的母親及兄長均有精神病史。不過,他認為被告只是有自閉症狀,以及情緒易波動,但未至於被診斷為有精神病。而他曾與被告前妻會面,得悉被告日常生活並無問題,案發前亦表現正常。惟陳指,被告於還柙期間曾需服用精神科藥物。
陳又指及至2016年底、即診療被告近兩年後,被告才首次向他透露有一把男性魔鬼的聲音指示他斬死者,又提及有關血祭的事情。惟當陳要求被告詳加解釋時,被告未能進一步闡明內容,但指會更換律師,並會將有關資料告知新的法律團隊。此外,被告亦明白謀殺與誤殺的分別,又曾表示自己只是誤殺。
陳謂根據被告說法,被告沒有特殊性癖好。辯方盤問時反指,透過被告的供詞可知他對死者的連串性侵犯行為並不正常,甚至曾侵犯屍體。陳指侵犯屍體之說只是被告片面之詞,他未能肯定屬實;雖然被告對待死者的手法不正常,但不認為被告屬於性變態。聆訊今續。法官表示證供將於本周內完成,預料下周初可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3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