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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稱被閃燈照射15分鐘後改口稱1至2分鐘

蘋果日報 2015/04/16 06:00

阻差辦公佔領運動佔旺區盧建民手機射燈李國耀

示威者被指於去年佔領運動期間,一天晚上在佔旺區用手機射燈照向正在執勤的警員,令警員執勤出現困難。示威者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其中一名被照射的警員出庭作供,指當日警方正分隔佔領及反佔領的人群,他們面向佔領者,被告用射燈照向他們,令他視線模糊,由於他正執勤未能避開射燈,只能以移動頭部來避開照射。

警員起初指遭射燈照射近10至15分鐘,當控方質疑其說法時,更改口稱是1至2分鐘。

控方亦傳召機動部隊東九龍小隊的督察李國耀出庭,他指當日見被告盧建民(28歲)用射燈照向同事,雖然沒有同事投訴,但以他的專業判斷,認為被告的行為阻礙警方執法,被告一度呼籲同行者一起開射燈,他向被告作出警告後,同事上前打算拘捕被告,但被告已消失於人群中,最後被告於去年11月22日在金鐘佔領區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