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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上司造假帳補貼營業額差分店 吉野家助理經理受賄判囚

蘋果日報 2017/09/22 16:57

受賄吉野家串謀詐騙王雅欣

吉野家前高級店務經理因轄下大埔運頭塘分店營業額差,利誘天水圍天瑞分店的兩下屬造假賬,以該店利潤作補貼大埔運頭塘分店。其中一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受賄兩罪罪成,今被判囚8個月及須向公司賠償2.4萬元。裁判官判刑時指,作為員工的被告聽命於上司,罪責不是最大,但「做定唔做,決定權都係喺你嗰度。」
辯方求情指,被告前助理店務經理王雅欣(25歲)教育程度不高,靠自己努力從低做起,考慮其個人及精神狀況,走的路比一般人不容易,被告愚蠢參與犯案,還柙期間已反省,知道家人因案件亦大受打擊,但父母從沒棄她。
裁判官指犯罪行為持續一段時間,故須要打擊,法庭對牽涉的其他人也採取嚴厲態度,雖然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但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判囚才合適。
而掌管4間吉野家分店的高級店務經理、案中主謀羅劍青(54歲)早前已認罪,並出庭指證被告,被判囚8個月,另一受賄的店務主任王嘉俊(26歲)在認罪及任污點證人後,被判囚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