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信邊個?港警版本估算快艇高速駛離本港 《文匯》:慢駛免驚動香港水警

蘋果日報 2020/09/28 00:01

12港人送中文匯朱凱廸朱凱迪雷達

12名港人被指偷渡到台灣期間被中國海警截獲後被羈押在深圳,香港警方聲稱翻查記錄後,未發現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在本港水域,惟未有公開資料。至昨日(26日)警方突高調公佈12人遭內地拘留港人的案件細節及航行路線。
協助12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根據警方說法估算,船隻以時速31.4海浬駛離本港水域後,竟減速近半,令人疑惑,且資料與《文匯報》報道,船隻僅以時速10.7海浬行駛的說法剛好相反,認為在海事處公開水域雷達紀錄前,兩者皆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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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於fb貼文,比較港警及《文匯報》報道12港人被廣東海警截獲之版本,稱若以港警版本為真,即12人乘坐的快艇在離開香港水域後減速接近一半, 則恰恰與《文匯報》8月28日的說法剛好相反。朱凱廸fb圖片

港警版本估算:以時速31.4海浬駛離本港水域

警方昨日(26日)高調公佈12名遭內地拘留港人的案件細節,披露涉事船隻8月23日早上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後,約7時半離開本港水域界線,8時多駛離界線10.9海浬,9時許在內地水域被截獲。
協助12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facebook撰文指,根據警方說法估算,船隻以時速31.4海浬駛離本港水域後,竟減速近半,令人疑惑;而且資料與《文匯報》報道,船隻僅以時速10.7海浬行駛的說法剛好相反。
朱凱廸指出,布袋澳至香港水域界線距離約13.1海浬,根據警方指,船隻7時許出發,7時半離開香港水域,假設「7時許」是7時05分,則船隻以平均時速31.4海浬航行;船隻8時許駛至離香港水域界線10.9海浬位置,假設代表8時05分,則船隻以18.6海浬的平均時速航行,較在本港海域航速慢了近半。
他估算,由該處再駛至廣東海警局截獲的位置,約14海浬,假設警方公佈的截獲時間「9時許」為9時05分,則船隻航速再減至每小時14海浬。

《文匯》版本:以時速10.7海浬航行免驚動香港水警

朱認為,警方聲稱根據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以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紀錄得出的資料,從而估算的航速,與《文匯報》報道稱、船隻「為了避免驚動香港水警」,而以時速20公里(約10.7海浬)航行,明顯相反,令人疑惑。
他指,在海事處交出8月23日早上7時至10時,本港東部水域雷達紀錄之前,不論是香港警察還是《文匯報》,「我兩者皆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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