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楊軍(33歲)報住的土瓜灣益豐大廈住所,門外放有嬰兒車,走廊掛滿十多件嬰兒衣服。然而據街坊透露,從沒見中年男女在該單位,僅有一對年老夫婦及兩名嬰孩出入。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2日,黃埔花園吉之島超市保安員見被告推着手推車,形跡可疑,於是監視被告。被告將365件日用品、玩具、文具及書籍放進手推車,再將所有物品轉放至他隨身攜帶的六個膠袋內。保安在店外截停被告,報警拘捕他,警員發現被告身上只得68元。
辯方指被告與妻子育有六名子女,他是一家經濟支柱,案發前因病休息多時,經濟頓入困境,涉案所偷的物品是供子女使用。
案件編號:KCCC8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