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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燈 海事處 均無視安全指引

蘋果日報 2013/01/08 05:20


【海難聆訊】
【本報訊】南丫島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恢復聆訊,揭露港燈忽視煙花海上遊安全。港燈煙花團活動「搞手」以及煙花船船長指,事前未有注意海事處的安全指引,也沒有定出特別安全措施。海事處人員更承認,該處的安全指引雖要求兒童全程穿上救生衣,但條文只屬勸喻性質,即使意外當晚曾作出43次巡查,均未有處理兒童救生衣問題,指引形同虛設。港燈康樂組助理主任梁國偉,意外當晚在南丫二號帶隊,尾隨撞船沉沒的南丫四號出發到維港觀賞煙花。梁說,部門在活動前只曾召開一次簡介會,未有提及有特別安全措施,統籌活動的同事也未有提供海事處安全指引等資訊。因沒有指引,出發時他未有檢查救生衣數量及質素,但有提醒參加者不要在船上追逐或站在船邊危險位置。
南丫二號船長鄭木喜,原來是從港九小輪借調到港燈船工作。他說港燈在意外當日,未有向他提供安全指引及詳細乘客名單,他不知道海事處有就十.一煙花交通管制發出通告,而南丫島發電廠的船員休息室內,也未有貼出相關文件,「我哋好被動,佢唔畀文件我睇,我都冇辦法」。
同日作供的海事處高級海事主任孫志強,10月1日當晚任煙花滙演海上控制總指揮。他稱91年煙花滙演曾釀兩死的觀賞船相撞意外,此後開始有指引,要求船東或船長提醒乘客救生衣位置及用法,兒童須全程穿着救生衣。每次煙花滙演前,都會發出通告提醒安全措施。
孫又說,海難前曾透過傳真及電郵向港九小輪及港燈發出通告;去年9月也與船公司開會,講述安全措施,但港九小輪缺席,港燈則不在邀請名單。他又承認有關救生衣的安全指引只屬勸喻性質,10月1日當天處方雖派出20艘船及78名人員巡查43次,但未有留意兒童穿着救生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