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湯家驊批大律師公會屢發聲明「充滿挑釁及製造恐慌」

蘋果日報 2020/06/2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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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曾指,未聞有一個國家立國家安全法時,「個草案係巿民連睇都無得睇,睇到時已經係通過咗嘅法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指不知道條文細節。惟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受訪時,批評三度發聲明促港府生效前公開法律內容的大律師公會,指其聲明充滿挑釁性及製造恐慌,「如果你睇到條條文係咁寫,我都會原諒你,我哋而家連條文都未睇到。」又指要求特首或官員下台,不等於顛覆政權,因為政治制度沒有被顛覆,只是換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20日)結束,預料會公開「港版國安法」的條文。消息指,「港版國安法」草案未必會一次過在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接受商台訪問時指,不論會否表決,「港版國安法」條例的原文都會在今天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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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昨第三度就國安法發聲明,提出多項憂慮,包括國安法若非以普通法實施,特區法官、大律師和律師難以解釋,再促港府在法律生效前公開內容。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早出席nowTV節目《大鳴大放》,指「港版國安法」通過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香港法律後,相信具體執法和司法絕大部份會在香港進行,並會依普通法行文。
指內地法例香港實施非首次
「點解今次跳出咁多問題?」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接受商台《政經星期六》訪問亦指,「港版國安法」與其他條例一樣,「用普通法處理」,又批評大律師公會製造恐慌:「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專業團體,「如果時不時要發聲明,我希望佢哋嘅聲明唔好充滿住挑釁性,或者製造恐慌,或者將件事無盡放大。」

湯指,今次是新立一條法案,而非修改《基本法》,「唔係修改中國對香港政策方針」,「內地法例放喺香港法例嘅附件三都唔係第一次,國旗法國徽法駐軍法同最近國歌法,唔同形式都有」,他表示不明白今次「既然唔係第一次,點解跳出咁多問題出嚟?」再批評大律師公會對「港版國安法」很多假設是「唔應該作出」,例如假設條例修改了《基本法》,質疑毫無事實根據。

湯指,《基本法》才是香港的凌駕性法律,而「港版國安法」應受制於《基本法》以「保障市民」。他舉例稱《基本法》第39條保障港人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另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亦是對所有其他法律有凌駕性。
「如果你睇到條條文係咁寫,我都會原諒你」
至於是否要求「港版國安法」行普通法,湯指《基本法》第8條及18條列明,香港行普通法,「憲制上係有個疑問,《基本法》嘅成立、解釋係由國家去決定,國家係行大陸法,所以憲制層面佢係行緊大陸法,但係喺內部法律嘅層面我哋係行緊普通法,呢個係毋庸置疑。」他指 「港版國安法」放入《基本法》附件3之後,「你點解會認為呢條條例同其他條例會有啲好特別唔同嘅制度去處理?根據喺邊度?」

湯批評大律師公會,「如果你睇到條條文係咁寫,我都會原諒你,我哋而家連條文都未睇到。」他指「港版國安法」與其他條例一樣,「用普通法處理」。

至於鄭若驊指「港版國安法」依「普通法行文不切實際」,湯家驊代為解畫指鄭的意思是指該條例「用普通法嘅語言定係用大陸法嘅語言去寫。」他認同「港版國安法」用普通法語言寫是「不合理」、「冇乜可能」。又指要求特首或官員下台,不等於顛覆政權,因為政治制度沒有被顛覆,只是換人。他又承認,「港版國安法」某程度可限制各種自由,但指不等於所有自由一朝喪失。
指北京保密功夫做足
稱立國安法感錯愕
對於中央突然宣佈需立「港版國安法」,湯指當時感覺有點錯愕,但又不至於感到「非常出奇」,他指香港經過去年「暴亂」且立法會未能行使職能,「我都心諗,係咪有啲特別啲嘅處理方法呢?話口未完就知人大準備通過決議,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又指「我所知道嘅嘢同一般普羅大眾一樣」,指自己在會議舉行前一天才收到消息,強調自己「沒有任何先兆」,指今次北京保密功夫做足。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反駁湯家驊的批評,指公會只是就法律上的疑問提出合理質疑:「(之前)大家都睇唔到具體條文內容,點解你(湯家驊)叫人唔使擔心就一定啱,我哋就一定錯?」

昨日報道:
大律師公會三度發聲明 促港府生效前公開法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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