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女工蕭女士昨致電電台節目《風波裡的茶杯》,指她於去年八月六日由內地回港,翌日早上上班時發現忘記攜帶身分證,於是即時致電家人替其攜來。由於當日剛巧有勞工處的督察查廠,她遂主動報稱有關情況,並表示可以以公司人事資料及存摺證明自己身分。
蕭女士續稱,由於該督察並不接受有關證明,她要求該督察等候五分鐘,待其丈夫拿證前來,惟卻遭到拒絕。事隔約一個月,她收到信件,須到入境處錄取口供,直至上月,她收到傳票,被入境處檢控。
鐵面拒等五分鐘
勞工處署理助理處長馮應麟致電電台回應事件時稱:「酌情權喺檢控部門嗰度」,又說:「我哋啲同事做完呢單案件,跟住會去第二間廠……如果知道有案件可能違法,一定會轉介入境處,由佢哋決定係咪運用酌情權去檢控。」
節目主持人鄭經翰聽畢即憤然掛掉電話線,並聲稱該節目自九五年始播至今,他曾接聽各大小官員的電話,從未向任何一人掛線,今次是首次。鄭經翰更怒指:「勞工處呢啲唔係人嚟,係官!」
議員指過於死板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則批評當局執法過於「死板」「揸住雞毛當令箭就係呢種做法!」他更擔心,在現時經濟不景下,不少僱主會藉故刁難員工,該女工須先後請假到入境處錄取口供及上庭,或會職位不保,勞工處變相製造失業。勞工處發言人不予評論署理助理處長馮應麟被憤然掛線的事,只表示,根據法例,任何僱員未能即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即屬違法。
政府數字顯示,勞工視察科於去年共作出十五萬七千多次有關入境條例的巡查,共轉介三百零六宗涉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