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太表示,本周一(十六日)晚上,她在尖沙嘴多間名店購買了數十萬元名牌貨品,其中在海港城的Joyce時裝店買了一批時裝,總值為港幣18,995元,當時她以一張內地銀行發出的「聯營卡」,碌卡以人民幣現金過數付款,翌日林太如常返回上海。當她周二返回上海後到銀行查核戶口,發覺其中一筆支出竟是人民幣十九萬八千多元,她立即核對在港購物的單據,發覺Joyce時裝店單據上的銀碼與碌卡收條不符,碌卡收條的銀碼竟是港幣189,950元,足足多了十倍。林太於是立即訂機票於周三飛來香港,向時裝店追討差額。
林太周三中午抵港,下午二時到達時裝店,並向店員出示單據及碌卡收條,當時店員表示要調查事件,結果林太在店內一直等至晚上八時,店員才回覆承認出錯,林太要求時裝店即時退回現金,但店員表示只可代向卡公司追討,林太表示不滿。
當晚,林太被迫入住酒店在港多留一天,至昨晨十一時,林太再到時裝店追討,經商討後,Joyce時裝店同意將約十七萬元的差額過戶到林太丈夫在港的銀行戶口;同時給予林太上次購買的時裝九折優惠,即時退回一千九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