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歲鄭志恒穿着整齊西裝到庭應訊。首罪指鄭於今年一月八日,在北角糖水道近渣華道交界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另控他同日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無合理辯解而拒絕向警員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控方案情指,鄭志恒當天早上六時許,駕着一輛灰色富豪房車,於北角糖水道一條只可左轉的道路上直駛,繼而撞向修路工程機器及圍欄。
十大鑽石王老五
鄭志恒其後送院治療並接受呼氣測試,結果顯示每一百毫升呼氣含九十一微克酒精,比法定二十二微克高出逾三倍,不過,鄭未有再按警員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作測試而被捕。
鄭志恒昨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求情,指鄭於意外前與生意夥伴在跑馬地品嘗紅酒共膳,在凌晨三時許服用了有吸油作用的中藥藥丸,可能由於酒精與藥物產生作用令鄭感到暈眩,他駕駛時想將車輛停泊路旁休息,但未留意到道路上的左轉標記,因此發生意外。
王續指鄭在醫院亦願意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故他其後未有提供血液樣本作測試並非為隱瞞酒精含量超標,原因是因為他對針感到恐懼,才拒絕警員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主任裁判官最後判從無犯罪紀錄的鄭志恒罰款共五千五百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鄭志恒為鄭裕彤次子鄭家成的兒子,他於加拿大一所大學經濟系畢業後於五年前返港,其後辦網上醫療,並購入樂信藥業代理感冒藥及咳水等。現時未婚的鄭志恒於○二年一份雜誌的十大鑽石王老五選舉中被選為第十名。
案件編號:ESCC8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