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男生、即案中次被告的代表律師透露,多次侵犯事主的首被告,早前已在荃灣法院認罪,被判18個月感化。次被告與首被告就讀不同年級,但份屬好友,律師求情形容次被告內向害羞難結交朋友,故容易跟從及配合朋友要求。
辯方又透露次被告在8歲時被診斷出讀寫障礙,兩度留級中一,次被告仍在涉事學校就讀,但打算明年轉校。其父母昨亦有到庭,父親在求情信中表示自責,因工作疏於照顧兒子,現已辭去文員工作,監督兒子。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索取次被告感化報告。
案發於今年5月12日傍晚,事主在途經學校3樓走廊時,兩被告突出現並捉着她的手臂,扯她進入男廁。首被告強吻事主嘴唇、摸胸及隔着內褲摸她私處,事主一度反抗,首被告即將她推入廁格再非禮,次被告一直從隔壁廁格頂觀看。事主哀求要回課室上堂,首被告才放人。其後事主回家時,兩人再次出現將她強拖到後樓梯重施故伎。首被告警告事主不要報警。事主翌日向老師告發。次被告警誡下稱所有事都是首被告所為。
案件編號:FLCC700041/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