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外狂捅前妻五刀 傷及內臟需割腎 無業漢稱犯案因遭阻撓見女兒

蘋果日報 2019/06/27 12:40

有意圖而傷人莊曦植家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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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深圳福田的無業男子,與前妻在灣仔家事法庭處理離婚事宜,其間無業男用利刀五度刺向前妻的腰部,令她嚴重受傷,需要切除右腎保命。原被控企圖謀殺的無業男,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交替的蓄意傷人罪,獲控方接納。辯方求情時指,前妻多年來拒絕讓被告探望年幼女兒,令被告感挫敗,最終衝動犯案。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
被告莊曦植(39歲),否認企圖謀殺,但承認蓄意傷人罪。控罪指他於前年5月8日在灣仔家事法庭40號庭外大堂,以利刀刺向女事主龐林(35歲),導致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犯案前飲下兩支紅酒
辯方大狀求情透露,被告於內地出生,1994來港讀中學,及後在加拿大取得學士學位。被告畢業後,於2006年回到深圳工作,並於2011年認識事主。婚後二人在港居住,育有一女。惟至2014年,兩人因感情問題而分居,事主更自於同年起拒絕讓被告見女兒。案發時被告居於深圳。
辯方續指,被告精神大受折磨,借酒精麻醉自己。案發當日,被告先在家中飲了兩支紅酒,加上對事主的不滿、對女兒的思念,以及日積月累而無法處理的挫敗感,因而在酒精影響下衝動犯案。辯方強調,被告於家事法庭外犯案,並非對法庭不敬,亦非有意挑戰司法。
辯方指,被告單獨行事,兇刀只是家中的餐刀。被告於案中沒有襲擊事主頭部及頸部等要害,事發後亦沒有逃跑或者鍥而不捨地追趕事主,被捕後也坦白承認犯案。被告在關柙期間反復思量,明白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亦明白衝動是愚蠢及不智,對行為感到後悔。
被告的父母今亦到場旁聽,辯方稱他們對事件感到焦慮,認為被告案中行為並不反映其本性,自事發以來對被告的支持有增無減。辯方希望法庭念在被告初犯,以及有良好家庭背景,判處較輕刑罰,讓他可以重新起步。
刀柄纏電腦線及紗布防滑手
法官彭寶琴要求索取事主的最新醫療報告與創傷評估報告,以及被告的臨床心理學家報告與精神科報告,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屆時會聽取辯方進一步陳詞。
案情指,前年5月8日下午2時許,被告及事主原本就贍養費事宜,到灣仔家事法庭應訊。惟事主到達大堂後,被告用一把長23厘米、帶鋸齒的利刀,五度刺向事主的腰部,及後遭在場保安員制止。被告於警誡下稱,犯案因事主拒絕讓他見女兒,又稱於深圳為兇刀刀柄纏上電腦線及紗布,以使其更易握緊,又為兇刀做了一個刀套,以防傷及他人,隨後將刀帶來香港。
事主事後被送往瑪嘉烈醫院,醫生發現她的右邊腎臟及肝臟裂傷、背部肌肉有腫脹及血腫、右邊一條肋骨有粉碎性骨折及移位,而且有氣胸、血胸及水胸等問題。事主同日接受緊急手術,切除右邊腎臟,至前年5月29日出院。
【案件編號:HCCC104/18】
記者劉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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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莊曦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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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送院時可見其腰間大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