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寧身上掛「我係賊」標記 代替坐監30天

蘋果日報 2016/03/25 06:00

小偷沃爾瑪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小偷,選擇在身上掛著「我係賊,我喺沃爾瑪偷嘢」的標記,代替入獄30天。

44歲的達文波特(GregDavenport)去年12月在一間沃爾瑪(Wal-Mart)商店偷走一部電視機,本月在法庭承認控罪,法官讓他選擇坐牢或在身上掛上「我係賊」標記,自選10天每天在沃爾瑪前站八小時。

當地警察首長說,希望刑罰會令達文波特知醜,不再盜竊。

達文波特表示在身上掛標記罰站比坐牢好,他不會感到尷尬。他說,「我偷嘢,受懲罰,就是這般簡單」。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