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內地明年監控個人大額交易 超$5.6萬要上報
內地查稅微信支付上報反洗錢新規支付寶
明年起透過微信支付等,一日消費逾5萬元人民幣,金融機構便要向當局上報。
內地當局嚴格執行反洗錢、反避稅的政策,明年1月1日起嚴控大額交易,除透過銀行、網上銀行進行的交易,包括以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行方式進行,超過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6萬港元)的交易,或者轉賬超過20萬元(約22.7萬港元),金融機構都要向當局上報。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中,明列需要上報的交易種類,包括:個人賬戶單日交易超過5萬元、法人賬戶向其他賬戶單日轉帳超過200萬元、個人賬戶向內地的其他帳戶轉帳超過50萬元,及向境外轉帳超過20萬元。
業內人士分析,上報大額交易的責任主要是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不用額外履行報告責任,新規主要是預防洗錢和非法融資,企業和個人正常交易和業務辦理不受影響,境內個人年度購買外匯額度不變,亦不涉及個人外匯業務政策調整。
有會計師則指出,過去很多內地企業都會便用兩本帳簿,一是公司帳,另一是老闆的私人「小金庫」,當局實施新規後,無論是公帳對私帳、私帳對私帳、私帳對公帳,只要有資金異常流動,各地銀行就有責任上報,當局透過搜集、分析大數據,就可以進行反洗錢、及查稅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