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紀律部隊太遲發放案件及資料太簡單,消防處更坦言,不會即時發放涉及高官如特首的救護召喚。有議員斥是剝削公眾知情權,促請當局研究設立專線供傳媒聆聽相關通訊系統,以及優化發放訊息制度,保障新聞資訊自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紀律部隊案件發放訊息安排,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現時當局發放的案件訊息不符國際公約要求,建議警方將涉事受害人資料刪去後發佈消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回應稱,即使刪除受害人資料再向外發佈,傳媒會跟進採訪受害人,或會披露受害人身份,不一定能保障受害人私隱。
將於明年1月全面實施數碼資訊系統的消防處,其助理處長羅紹衡直言,不會即時發放涉及高官如特首的救護召喚,只會透過新聞處與相關決策局商討才決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高官個人健康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消防處應盡快公佈有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