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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案】不斷「追殺」各路評論人 梁振英獲放生

蘋果日報 2018/12/12 19:34

律政司梁振英律師信

獲律政司「放生」的梁振英,過往多次因為UGL醜聞「追殺」各路人馬,先後向揭發事件的澳洲傳媒、報道事件的《蘋果日報》、民主派議員、評論事件的專欄作家、時事評論員及法律學者,接連收到梁發出的律師信。
2014年10月梁振英向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發律師信,警告對方如果刊出的UGL案報道含誹謗成分,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Fairfax數日後仍在網上公開報道。
事隔兩年,梁振英向《蘋果》發律師信,針對專欄作家盧峯一篇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追究梁振英貪腐」的〈蘋論〉,指文章錯誤地、惡毒地、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翌年他再向《蘋果》發律師信,稱該報兩篇指他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報道內容失實。
去年3月7日,梁振英針對民主派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同年3月1日在立法會議事廳外見記者時,提及梁振英因UGL事件受廉政公署調查、甚至是外國政府稅局的調查對象言論,認為對方是誹謗,透過律師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梁繼昌,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梁繼昌再次發表相關言論並要求賠償,另要求梁繼昌支付訟費。今日《蘋果》曾致電梁繼昌,電話未有人接聽。
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追查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大律師吳思諾和律師何俊仁,今年4月則先後兩次收過梁振英律師信,梁信中指控出席「天下為公」記者會的上述四人並無講出實情,又指控四人發表惡意言論;其中林卓廷先後收到梁發出多達四封律師信,內容大致一樣,指林拒絕承認指控及會起訴林刑事誹謗。
網台D100主持人李慧玲今年中也因在D100節目《左右大局》評論有關UGL事件,收到梁振英發出律師信,指她的評論有誹謗之嫌,要求道歉;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在今年8月自爆,曾因民主黨「天下為公」就梁收取UGL報酬事件提出質疑及評論,今年先後收到梁發出兩封律師信。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表示,當日時任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給《蘋果》,是針對一篇指他收取UGL款項問題的「蘋論」,此舉無疑是干預傳媒運作。他重申,公職人員必須接受傳媒及公眾監察,而非動輒發出律師信施壓。李慧玲則指,有關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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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繼昌因曾提及梁振英因UGL事件受廉政公署調查、甚至是外國政府稅局的調查對象,被梁振英正式入稟高院控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