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訴公司Maeda Corporation,答辯人分別為駕駛肇事貨車司機黃偉傑(譯音)及車主MaterialTransportLimited。原訴在入稟狀指出,事發去年四月十五日下午,死者方燦威受僱於原訴公司,在青山公路向屯門方向一段路面進行修路工程,其間,黃駕駛該貨車經過,左邊車轆突飛脫及擊中方,引致方傷重死亡。
原訴指,今年法庭判原訴須賠償逾一百二十萬元僱員賠償予方的家屬,但意外乃答辯人疏忽所致,容許肇事貨車嚴重超重,及未有妥善維修,故向答辯追討該筆賠償金連律師費。
案件編號:HCA22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