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10年內取消強積金對沖 遣散費降至薪金一半

蘋果日報 2017/06/23 17:25

梁振英張建宗強積金蕭偉強對沖機制

政府換屆在即,行政會議今日加開會議再討論強積金對沖問題。梁振英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下午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宣佈行會通過《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劃線方案」,並設10年過渡期,政府將訂出一個日子劃線,僱主在限期前的累計供款仍可用作對沖,但限期後的新供款不能再作對沖。
梁振英稱,自從17年前推出強積金開始,僱主就會用對沖的方式減少支出,但令僱員一方有較大意見,亦影響雙方關係。他指過去5個月一直有聆聽勞資雙方的意見,又指雖然自己任期已到屆尾,但仍希望勞資雙方不失時機討論取消對沖問題,政府在過渡期內將補貼79億元減輕僱主負擔,日後計算遣散費的方式亦會由現時月薪三分之二,降低至一半。他強調,下屆政府若對解決對沖問題有新的看法,「絕對有主權作出新嘅決定」。
張又稱,政府提出的過渡期長達10年,相信僱主有足夠時間作出財政佈署,並強調「劃線方案」之前亦獲勞方支持。他形容政府「從未見過咁有決心」解決對沖機制的「老大難」問題。
被問到勞資雙方都反對「劃線方案」,梁振英反指社會對取消對沖的共識相當清楚,但勞資雙方各自提出的方案並不可行,過往亦無特別聚焦討論問題,「希望佢哋繼續聚焦落去,等僱主、僱員理解到呢個決定係最好嘅。」至於今次決定是否行會一致通過,抑或是他的個人決定,梁振英就以行會討論內容受保密原則保障,拒絕透露決策過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行會通過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劃線方案,特首就行會成員意見作決定,決定權全在於特首,未達共識作出決定亦不會違法,不會被司法覆核;但如大部分行會成員持另一意見,特首卻作出另類決定才需紀錄在案。
《蘋果》向候任特首辦查詢會否延續現屆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時,發言人只稱「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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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