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謝Sir賴傳媒被噴椒因太近速龍 遇襲記者轟誣蔑
胡椒噴劑速龍小隊謝振中
警方速龍小隊日前在太子始創中心門外以胡椒噴劑「突襲」記者,被批評阻撓採訪及情緒失控,警方今日(9日)解畫指當時警員及記者距離太接近,警員是「極需要」安全距離,以防有人襲擊警員或搶犯,又指警員曾要求記者後退,但未有效果。
兩名當時在場的記者均齊聲反駁,斥警方說法非事實,其中面部及眼睛均「中椒」的《明報》女記者直指警方混淆視聽,她稱警方稱大型場合時有襲擊警員或搶犯情況,「呢個指控好嚴重,請你(警方)提證據,如果無,就係誣陷記者。」對於警方所指的「安全距離」,她稱:「現場警察一直無講過咩安全距離,只係叫記者行上行人路,亦絕對唔禮貌,我哋亦有按指示上行人路,請佢解釋下『無效果』係咩意思。」
她直言警方說法並非事實,「佢(謝振中)係有心歪曲事實?定係掌握唔到現場情況?」她認為警方仍有不少疑點需作解釋,又認為「如果要同傳媒溝通,唔使用手嘅,講咩係安全距離就得,同埋請警方言行一致,尊重記者。」亦不應在無法分清記者或其他人士的情況下胡亂使用胡椒噴劑等武器。
另一在現場、並被胡椒噴劑噴中面部的攝影記者亦稱,當時因有示威者被捕,故記者的確曾上前拍攝,「如果係好近(警員),最多都係1分鐘左右。」因其後警員隨即要求記者離開拘捕範圍,「係遠到影唔到(被捕人士),我哋先問要退到去邊」,其後警員稱退至行人路,記者亦有依從,根本不存在「無效果」的情況,他當時站在最前排,與警員至少有一個身位的距離,並非「零距離」,而當時亦無示威者在場,記者則戴上寫有「PRESS」或記者字眼的頭盔,身上掛上記者證,故他不明白「點解咁都分唔到邊個係記者?企到咁近都分唔到?」
他亦批評,「你出椒(胡椒噴劑)嘅準則係咩?係一貼近就出?定有攻擊下先出?一定要講清楚。」他亦指警員當時一直要求記者後退,根本是他們逼近記者而非他們「衝擊」警方,他批評警方在記者會上的說法不合理,質疑謝振中沒有全面了解現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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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9月13日
時間:晚上7時半集合;晚上8時起牽手築人鏈
地點:各區公園、遊樂設施
參加者可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我要真普選」、「平反721、831」等口號,向國際社會展示港人打不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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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9月15日
時間:下午3時起步
起點:銅鑼灣東角道
終點: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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