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等8人涉未經批准集結案 控方以許智峯離港為例要求被告交出旅遊證件獲官批准

蘋果日報 2020/12/17 22:25

未經批准集結泛民

警方月初大舉出動拘捕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長毛」梁國雄、朱凱廸、以至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及東區區議員曾健成等八名泛民人士,指他們涉嫌今年7.1及前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午提訊。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轉介文件,案件將在區域法院處理。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指各人有潛逃風險,更舉出許智峯離港一事作例子。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同意最近有人高調表示自己成功逃走,亦有海外人士稱會提供協助,認為是加大潛逃風險的誘因,故同意新增不得離港以及交出旅遊證件等保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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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被告依次是民陣召集人陳皓桓(24歲)、東區區議員曾健成(64歲)、東區區議員徐子見(53歲)、報稱無業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58歲)、東區區議員陳榮泰(56歲)、報稱無業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迪(43歲)、報稱自僱人士的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64歲)及社民連成員鄧世禮(58歲)。
案件今首度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在區院處理。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保釋,但指各人有潛逃風險,更以許智峯離港一事為由,要求法庭新增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的保釋限制。
控方解釋,除了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潛逃外,去年6月以來引發的社會運動案件,亦有被告沒到庭應訊及棄保潛逃,法庭需考慮潛逃數字及整體氣氛,控方認為各被告有棄保潛潛逃風險。
辯方對於控方施加不得離港的限制感到詫異,因本案並非如暴動或縱火等罪行嚴重。辯方更指本案控罪性質與許智峯一案不同,本案僅涉及百多人集結,為時亦短,僅約14分鐘,認為控方根本未能說出各被告有甚麼潛逃風險。而部份被告為區議員,需要服務當區市民,不會潛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揚言,以往棄保潛逃者多會留在香港,惟根據最近發生的社會事件,有人高調表示自己成功逃走,亦有海外人士稱會提供協助,羅官認為這是加大潛逃風險的誘因,而且一旦被告潛逃海外便難以緝拿回港,故同意新增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向警署報到等五個條件。

不加保釋金指意義不大

至於控方要求將1,000元保釋金增加至5,000元,羅官認為意義不大,指若被告有棄保念頭,不會斤斤計較數千元,相信控方的建議不能打消被告的潛逃打算,故維持每名被告1,000元保釋金。
陳皓桓庭外表示,他原本打算明年3月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但今日提訊後不得離港。他強調自己不會潛逃,並批評控方利用個別事件剝奪他的自由。
八名被告今午進入法庭前大叫「和平集會無罪 政治檢控可恥」、「五大訴求」等口號。陳皓桓入庭前表示,自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手足被迫流亡或變成政治犯,而「五大訴求」其中一個訴求,正是釋放所有政治犯。
至於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譏諷民主派,指不是支持民主便如有「護身罩」,陳反駁指極權政府才有金鐘罩,批評國安法實施後,新聞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不斷倒退,要求政府回應訴求,停止打壓政治犯。
首五名被告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今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對開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沒合理權限和沒合法辯解下明知而參與違反《公安條例》規定下的公眾遊行。
陳、徐、胡、朱、梁、梁及鄧六人另被控一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今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犯案。他們同時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今年7月1日在香港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編號:WKCC43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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