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璇13歲進入黎錦暉創辦的明月歌劇社,一年後歌劇社解散,周璇憂心忡忡:養母做針線活收入不高,自己失業,勢必增加她的負擔。幸而,金佩魚與明月社台柱子嚴華合辦新華歌劇社,周璇不再為生計擔憂,與嚴華也漸漸走近。嚴華早已享譽歌壇,一曲紅透南北的《桃花江》,讓他有「桃花太子」之美名。
除了登台表演,嚴華、周璇等每天要去好幾家電台唱歌,名噪一時。1936年,周璇如願以償登上銀幕,在《花燭之夜》任配角,接着出演《馬路天使》,一舉成名。此後拍了《董小宛》《孟姜女》等一系列影片。
「八一三」之後,影業低迷,嚴華與周璇去香港、菲律賓等地巡回獻演,感情日增,「收入不豐,但生活是甜蜜的。」他倆1938年在北平舉辦婚禮。好花不常開、好景不長在。1941年,周璇離家出走,嚴華在《大公報》刊啟事,聲稱她捲款而逃。周璇則借《申報》《新聞報》針鋒相對反駁:巨額收入全都交給嚴華,「璇囊中所存,每不逾五元」。她解釋,自己帶走的2萬元存摺,不過是家庭積蓄的一小部分。
周璇與嚴華也曾「始終沉浸在愛的漩渦中」,但婚姻破裂時,大家各執一端,都痛心疾首於對方負我,自覺冤枉無辜。大明星的婚變,令報刊興奮,看客們圍觀得津津有味。半年後,鬧得沸沸揚揚的離婚案終於了結,兩人黯然分手。周璇那時才20歲出頭,已有輕度精神疾病,有時恍惚失常。此後她情路坎坷,女明星往往無力招架狂蜂浪蝶,說不盡的悽楚、傷痛,都得獨自嚥下。終於遭遇意中人。1944年她在香港拍攝《紅樓夢》時,朋友們都見過鞍前馬後伺奉、無比殷勤體貼的朱懷德,更見周璇一掃往日愁緒。後來她喜滋滋地告訴熟悉的記者將要結婚了。1950年夏,周璇從港返滬。
結果,朱懷德已有家室,他不僅裹走周璇積攢多年的巨額財富,更讓她獨自承擔非婚生子的難堪和灰敗。那是上世紀50年代初,即便身處輿論環境相對寬鬆的電影圈,兒子沒有父親相撫相認,周璇承受的精神壓力,仍然比山還重。1951年1月中旬,孩子不到三個月時,周璇寫給老友、作曲家李厚襄的信裏說:「我已與姓朱的決裂了,因他始終還是欺騙、說謊,到今天我才真的覺悟,真如做了一場噩夢,悔也來不及了。」隨後的信也無比灰心。
時任上海精神病療養院院長的蘇復在《周璇的最後歲月》裏回憶,周璇1951年出演《和平鴿》,當討論是否需要有驗血的鏡頭時,她突然失聲慟哭:「這是你的親骨肉,你不信可以驗血,驗血!」精神徹底失常。她曾計劃重返香港,並去南洋演唱,但一病六年,1957年因急性腦膜炎去世。
民國最柔曼、媚麗的那個側面,周璇是重要的妝點者,她為之添風情、增旖旎。然而,她私底下碎成一地的酸澀、傷慘,卻無法收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