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不合資格家人安排用長者服務 衞生署醫生被控辯稱不為意有不妥

蘋果日報 2018/09/05 18:34

徐聖智衛生署長者健康中心醫生

衞生署轄下長者健康中心女主管醫生涉嫌於11年間偽造紀錄,訛稱女兒及兄姊共4人年過65歲,令他們可享用中心的醫療服務。涉案女醫生被投訴後曾作書面解釋,承認有為女兒和兄姊安排做樣本測試,不認為此舉不適當,強調無意欺騙和攞著數。她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審。女上司證人相信女醫生誠實正直,接受盤問時提到被告向她道歉時更一度落淚。
53歲被告徐聖智1994年加入衛生署工作,5年後成為新蒲崗長者健康中心主管,亦為中心唯一的醫生,2016年10月被調任到屯門湖康長者健康中心,翌年7月辭職。
長者健康中心的設立是為年滿65歲的長者提供健康評估、診症及樣本化驗服務。被告在雙方承認的事實中同意,曾於2004年7月至2016年4月間,將75個來自女兒許恩曦、胞兄徐聖修、徐聖平及胞姊徐聖安的樣本交臨床病理化驗中心及公共衛生檢測中心作化驗,並提交報告。而涉案4人案發期間,根本未足65歲。
上司指服務實際未受影響
衛生署前年9月接獲新蒲崗長者健康中心的一名會員投訴,被告於翌月尾向上司作書面回覆,指胞姊與女兒每有不適均會找她問意見,她曾安排為二人進行化驗。她沒意會此舉有不妥,否則絕不會如此做。她稱並無為女兒等安排診症或健康評估,又強調無意欺騙或攞著數。她更為自己的無知道歉,承諾不會再犯。被告去年6月遭廉署拘捕。
衛生署長者健康中心主管李兆妍供稱,健康中心服務對象是年滿65歲長者,只要他們持香港身份證便可向分區的健康中心登記成為會員,獲中心提供服務,惟有關服務需求殷切。案中4名涉案人士並未滿65歲,不符會員資格。被告亦從無就家人欲獲健康中心服務尋求過她的指示。
她接受盤問時稱,與被告相識20年,認同被告工作認真,為人誠實正直,故得悉事件時感到意外,惟她接納被告所稱,是不為意做法不當且無意騙取好處,說到被告為事件道歉,李忍不住落淚,裁判官透過書記遞上紙巾,李拭淚後稱接受被告說法。李又謂雖然被告不應利用職權令親屬和朋友獲益,但長者服務實際未受影響,故認為問題不算嚴重。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788/18】
記者蔡少玲
empty
主管李兆妍(李潤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