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控】廣東省網信辦裁定騰訊違反《網絡安全法》

蘋果日報 2017/09/25 21:22

騰訊網絡安全法微信公眾號

據內媒《澎湃》報道,廣東省網信辦經立案調查,裁定騰訊(700)違反《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旗下微信公眾號平台存在用戶傳播暴力恐怖、虛假信息、淫穢色情等信息,並對公司作出行政處罰。騰訊回應指,已接到相關決定,並已推出「騰訊舉報受理中心」小程序,讓用戶可舉報違法的公眾號。
廣東省網信辦早前就微信公眾號平台存在用戶傳播暴力恐怖、虛假信息、淫穢色情等信息一事展開調查。經調查後,廣東省網信辦裁定騰訊未盡管理義務,違反《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作出最高罰款的處罰決定,並要求對規範微信公眾信息服務,但就未有透露具體罰款。
根據相關法例,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人民幣‧下同)、5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騰訊回應指,已收到相關決定,稱會誠懇接受對方詬查及處罰。公司又指,已推出「騰訊舉報受理中心」小程序,用戶可以通過該小程序舉報微信等平台上他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但凡查出涉及網絡犯罪的行為,公司會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打擊違法違規信息。
記者:溫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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