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選舉後日(26日)舉行,但政府新聞處日前決定拒絕網媒於當天進入點票中心採訪,記協指有關安排妨礙新聞自由,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頒下臨時命令,容許包括網媒記者在內的所有記協會員進入特首選舉會場。高院今午將開庭處理,記協由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代表。
申請人香港記者協會,今次挑戰政府新聞處處長本月21日拒絕網媒在特首選舉當天進入點票中心,和拒絕採用記協的會員登記系統去識別合資格記者的決定,以及民政事務局局長於1月11日拒絕網媒登記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用戶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