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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涉藉「譚仔三哥」過橋騙財 男被告事後改口風

蘋果日報 2017/12/13 14:20

譚仔三哥李美玉陳世儉李培民

夫婦被指訛稱因與「譚仔三哥」相熟而取得「譚仔三哥」經營權,騙取3名欲出資開舖的友人逾180萬元,兩人被控3項欺詐罪。第三名事主李培民向母親及胞妹借貸50萬元入股,東窗事發後男被告先稱妻子被騙,及後改口指他亦被妻子蒙騙。
李培民透露,與男被告陳世儉為中學舊同學,2015年6月羅裴退股,陳問他有沒有意思承接羅的股份,李自言之前已聽聞陳等人正籌備「三哥米線」的生意,他雖然有興趣,但當時對方「冇預我」,直至陳邀請他入股,他考慮約一周同意接股,向母親和妹妹借來50萬元,再加自己的積蓄,同月底向陳付款逾56萬元,
期間陳曾向他展示與「譚仔三哥」簽訂合約的相片。
李指直至羅向他透露已報案,他即晚約見陳和其妻李美玉見面,當時陳表示不知情,李則神情呆滯,沒有表情亦沒說話。當晚陳再致電他,指其妻受騙,但稱因其妻有200萬人民幣存款,會將之兌換港幣還錢給他們,惟後來又稱不知為何未能提款。
及至眾人商議好由另一事主郭俊堅與兩被告到警署報警,李稱接到郭電話,得知陳又改口說事情是其妻設局騙財,李指當時仍相信陳是無辜,陳亦於whatsApp中提到「同佢(李美玉)一齊咁耐,都唔知畀佢呃咗」,陳更傳錄音向李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