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次被告負責管理實驗室設備及細胞培植

蘋果日報 2017/07/20 16:01

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華壽恩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醫務化驗師華壽恩透露,在他加入APSC前,次被告陳冠忠是實驗室的負責人,負責設備維修、保養,購買化驗所需的用品、監察實驗室清潔等,以及全權負責臍帶、臍血有關AABB的認證申請。他加入後只負責臍血等的認證,管理實驗室設備、以及其他細胞培植則仍由次被告負責。
華同意辯方指周向榮作為APSC的投資者,花費數百萬投資該實驗室,對產品安全及質素非常關注,而他當時的直屬上司為總經理朱美沁。
華表示他入職後非常關注所有APSC的員工對處理臍帶、臍血的規範準則,他親自教導所有員工、包括次被告有關AABB處理臍血等的要求,內容包括細胞治療產品的使用規範。華相信所有員工對此準則非常熟悉,而次被告對他所做的工夫亦非常清晰。華同意辯方指AABB是良好聲譽的認證,若取得該認證,對產品聲譽有很大幫助。
華並指APSC在2012年7月已符合AABB臍血的認證資格,而AABB亦回覆他查詢指實驗室已符合認證的前期文件要求,將於2013年2月到港審核相關認證。
辯方指次被告過往曾修讀生物化學,工作範疇涉及幹細胞培植及解凍,更曾前往台灣接受為期6個月的幹細胞臨床應用技術,華表示他只知道次被告取得生物化學碩士資格,其餘毫不了解,但他指次被告處理臍帶方面的工夫不錯。辯方未完成盤問,聆訊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