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學生會正研究就校委會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提出司法覆核,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表示,今次做法有違常規,校委會應該指出物色委員會的工作有否出錯;他強調校委會的確有否決權,但過去並不常用,未知是否違反一貫程序和合理期望。據了解,自回歸以來,除了城大曾因有多於一名候選人而否決建議外,各大學未曾否定物色委員會的推薦。
學生會在當晚校委會後發表聲明,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提呈司法覆核。葉建源表示,當日關注組亦向校委會提交信件,要求校委會按程序和原則作決定,他解釋,物色委員會獲校委會交託尋找合適的人選,成員包括兩名資深教授,「佢哋按照校委會要求嘅範圍嚟做,由高學術成就去審核申請人學術水平,審視大學嘅需要,對候選人嘅能力同埋合適程度有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