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招監管直播帶貨 要求影片須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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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周一公佈《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直播帶貨的影片須至少保存3年。(微博圖片)
內地網路直播帶貨的銷售模式成為新熱潮,同時卻衍生不少消費糾紛與違法情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周一(15日)公佈《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直播帶貨的影片須至少保存3年,並設置個人訊息保護專門條款,以及嚴禁平台壟斷。這項新的監管法例預料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辦法指出,從事直播帶貨的網絡平台及業者須以顯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務,並明確讓消費者了解實際經營主體、售後服務等資訊,充份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而所有直播影片必須自直播結束起至少保存3年。
辦法亦規定,網絡交易平台不得要求個別經營者「二選一」,即不得禁止或利用不正當手段,例如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舖、提高服務收費等,去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台從事經營活動,以及自主選擇快遞物流等交易輔助服務提供者。另外,辦法又要求平台或經營者蒐集消費者個人資訊時,必須合法合規,並明確向消費者說明資訊使用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且要經消費者同意,不得用於與經營活動無關的領域。
內地網上經濟發展蓬勃,去年更因疫情人人無法外出,令直播娛樂產業迅速成長,但「直播經濟」爆炸性發展的背後,產生多種如「網紅主播偷稅漏稅」等亂象。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專職副主委
馬進早前受訪時就指出,認為「直播經濟」成為了金融及稅務監管的盲區,並建議採取措施監管直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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