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30秒扑死情敵友人
謀殺罪成囚終身 聞判飲泣犯人欄

蘋果日報 2010/04/23 00:00


【本報訊】在街上與情敵偶遇的無業青年,疑不忿情敵與女友藕斷絲連,即「吹雞」召集朋友增援,與情敵一幫人發生口角及推撞後離去。其後,無業青年疑再糾眾追尋情敵一夥人,在麥當勞快餐店內發現情敵的友人,一眾九人圍毆該友人,導致他頭部重創致死。無業青年被指用重逾12公斤的雨遮架扑打死者頭部,昨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記者:梁瑞珮
被告吳柏麟(19歲),聞判時坐在犯人欄內低泣。辯方大律師指,約30秒的瘋狂及極愚蠢行為,導致有人喪命、有人囚終身,該次暴力事故並非早有預謀,只是一時自發性行為。
數月後自首 新女友已懷孕
控方指因被告的感情事故而觸發毆打。據悉,被告事後另結新女友,他於案發後約三個半月往警署自首時,新女友已懷有他的骨肉。有女親友昨日抱着嬰孩到庭。
圍毆事故共涉及九人,除被告外,張國豪(17歲)及布嘉誠已認誤殺,張更任污點證人頂證被告,張、布二人會於今日宣判。警方案件主管庭外透露,還有兩人已遭內地執法當局拘捕,等候移交港警,其餘四人在逃遭通緝。
控方指,08年10月2日、即案發前一晚,被告與女友在天水圍天瑞商場,遇到女友的前男友「小強」及任運輸工的友人潘嘉恩(25歲)。
被告不喜歡女友與小強藕斷絲連,找來多名朋友到場,往附近廣場與小強等一幫人對峙。雙方發生口角及推撞後,各自散去。
至凌晨3時許,被告連同八人乘車兜截追尋情敵一幫人,發現潘嘉恩在天瑞商場麥當勞店內,被告一行人衝入,潘執起快餐店壓垃圾用的鐵棍說:「有咩事,傾咗先!」有人回應:「傾?傾你又攞住支『架生』?」
被告一幫人趨前圍毆潘,奪去潘的鐵棍,對他拳打腳踢。潘倒地,有人續用鐵棍、快餐店的嘉頓麪包膠盤襲擊潘。被告大叫「行開」,舉起掛有六把雨傘的雨遮架兩度扑向潘,潘即時頭破血流,眾人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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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嘉恩當日被圍毆後重傷送院,搶救三日終告不治。
死者面頭骨折 三日後不治
快餐店顧客報警,潘送院搶救,三日後終告不治。驗屍顯示,潘的頭部至少受六下重擊,頭顱骨及面骨骨折。
控方指,快餐店閉路電視拍下毆打過程。被告辯稱,當晚只是陪朋友到麥當勞吃東西,進入快餐店後,發現有朋友與潘爭執,他們才毆打潘,他只踢了潘數腳。被告稱,閉路電視拍到以雨遮架襲擊死者的人不是他,他願承認嚴重傷人罪。
案件編號:HCCC225/09
青年謀殺情敵友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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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吳柏麟等一幫共九人,分乘兩部車追尋情敵一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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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發現情敵的友人潘嘉恩在快餐店內,一幫人遂衝入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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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眾人趨前圍毆潘,瘋狂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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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潘分別遭人用壓垃圾的鐵棍、麪包膠盤及雨遮架襲擊,致頭部重傷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