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文舉例指,去年底接獲一名患有焦慮症的20歲男子求助,稱因為想改善臉部皮膚,去年10月在美容院簽訂10萬元的臉部療程。
當職員知道該男子心理狀況不佳後,多次提及「你上多啲嚟傾多啲偈,再買多10萬元療程,就可以做VIP,病都好得快啲」等說話,該男子一個月內再動用積蓄及向財務公司借錢,購買多20萬元療程套票;及後家人揭發事件,向美容院及消委會投訴,最近終獲退款20萬。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為,部份美容院職員會在知悉顧客身體的特殊狀況後推薦相對應的服務,「係唔係針對住個病嚟hard sell,難以一概而論」;但他承認,大部份顧客在購買美容服務前都難以掌握療程內容及風險。
他促請政府及早制訂指引,強制要求美容院在安排客戶簽約前需先提供報價單,涵蓋服務價錢、療程採用儀器及風險等,「單靠行業自律未必足夠」。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