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親的故事】紅十字會尋人服務成功協助1100多個家庭團聚
紅十字會尋親
譚佩詩指,紅十字會的尋人服務是免費,但求助者要符合三大基本條件。廖怡德攝
過去數十年,因戰亂令不少香港家庭分散,香港紅十字會自1951年提供尋人服務,截至去年11月30日,69年來紅十字會處理的求助尋親個案達31828宗,成功為1100多個家庭,約三成五求助者尋回失散的親屬,當中失散最長時間的是一對因戰亂失散的雷氏姊弟,他們失散了74年,2011年時他們透過紅十字會協助團聚。另外,2010年,家住廣州的郭玉蘭透過紅十字會協助,成功與分散達68年的居於香港姊姊郭彩團聚。
香港紅十字會社區關懷服務部本地緊急支援服務助理經理譚佩詩說,這對雷氏姊弟能夠團聚確實幸運,因為失散時間越長,團聚機會越渺茫。她指,紅十字會的尋人服務是免費,但要符合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一)首要條件是失聯者或尋親者其中一方必須是港人或現居香港;
(二)第二條件是尋親者必須能夠提供失聯親人的姓名及大約年歲;
(三)第三條件是失聯者必須是尋親者的直系親屬,尋找朋友或初戀情人等求助是不會受理。
現時紅十字會的尋人服務每年平均接獲220宗求助和530個電話查詢,現時正在查找中的個案有150多宗。在收到相關求助並審批接納後,會先在紅十字會的資料庫進行配對,同時透過電話簿查找與失聯者同名同姓的人,或直接走訪求助人與失聯者最後見面地點,並會透過紅十字會網站及報章登尋人啟示。如被尋訪者有機會在海外,更會聯絡海外的紅十字或紅新月機構協助尋訪。
一般而言,申請紅十字會尋人服務成功與否,失散的原因與過程是一個關鍵,如是因天災或戰爭等原因失散,基本上成功申請尋人服務的機會相當高。
譚指,一般本港尋人個案的期限是18個月,海外尋人的期限則是30個月,但過期只表示主動尋人行動結束,尋親者與失聯者的資料都會存入資料庫供日後作配對,為尋親者留下一線希望。
如果公眾人士需要尋親服務,可先與紅十字會社區關懷服務部聯絡查詢,電話(852)25077135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詳情可以瀏覽紅十字會網頁www.redcross.org.hk。
2011年,雷婆婆的88歲弟弟(右)與分隔74年的姐姐團聚,心情激動。紅十字會圖片
2010年,家住廣州的郭玉蘭透過香港紅十字會協助,成功與分散達68年的居於香港姊姊郭彩團聚。紅十字會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