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去年10月,立法會法律事務部的文件白紙黑字寫明:「主席選舉是各個委員會首項處理的事務,在此項事務完成並選出主席之前,委員會均不能處理其他事務……選舉完成之前,內務委員會不能夠處理須由內務委員會作決定的其他事務。」
馮秀娟就「打倒昨日的我」表示,去年10月的文件是對正常情況的闡述,但如今內會「唔正常」,長達6個月未選出主席不在當初預計。但建制派似對馮「自跪」未夠滿意,班長廖長江和李慧琼要求確認,李是否有權召開會議、決定議程、主持會議,馮秀娟和應稱認同李慧琼「可以出嚟解決返個問題」。早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求外間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的法律意見,被指是用來推翻立會法律顧問的意見,馮指兩者之間沒分歧,「只是表述不同,結論一樣」。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