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姓丁,今年初,她在超市買到的一袋豆漿內發現一隻小老鼠,之後她到超市投訴,同時驚動當地電視台。超市雖向丁婦賠償2,500元(人民幣.下同),但電視台則以「豆漿裏喝出小老鼠」為題,大肆報道事件。
生產豆漿的廠商看到該節目後極為憤怒,認為丁婦已經損害廠商聲譽,於是將她告上法庭,除要求她公開道歉、賠禮外,同時索償10萬元。法院其後進行調解,廠商雖一再強調是為了維護商譽才提出訴訟,但最終同意將索償金額降至一元。丁婦亦向法院承認,那隻老鼠是在她打開包裝袋之後第二天才發現。她亦認同在生產過程中,老鼠無法從細小管道進入豆漿,於是同意向廠家公開賠禮道歉。
北京《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