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破產前將業權轉名 恆基傳訊部總經理遭破產受託人控告
恆地顏雪芳梁國進恆基兆業破產受託人
恆基兆業企業傳訊部總經理顏雪芳的丈去年被頒令破產,其破產受託人發現丈夫在破產前,將與顏共同持有的渣甸山物業權益全部轉名予顏,有欺騙債權人之嫌。破產受託人上周入稟高院控告顏,聲明物業轉名無效,要求法庭下令將物業出售。
原告人李文偉(譯音)是梁國進的破產受託人,被告為顏雪芳(Bonnie)。據入稟狀,顏的丈夫梁國進去年3月29日被頒令破產。顏與梁共同持有渣甸山春暉道慧景園一個單位,2016年1月23日,即在梁被頒令破產前15個月,梁將其一半業權轉名予顏,聲稱作價2,500萬元,但顏並沒有實際支付任何款項。
原告指有關轉名交易價是被低估,是有意圖欺騙債權人。原告聲明轉名交易無效,要求法庭下令將物業出售,或要求顏賠償1,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