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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鼎你護航李家超 朱凱廸罵「賤人中嘅賤人」被逐

蘋果日報 2020/07/07 19:13

李家超周浩鼎朱凱廸港版國安法

今午立法會保安、政制及司法事務委員會有關「港版國安法」的聯席會議上,議會陣線朱凱廸質疑,若香港有年輕人如劉曉波般寫下2020憲章,要求中共結束一黨專政、民主治國,可能被控煽動顛覆,又指按政府昨天公佈的細則,當局可封鎖Facebook、WhatsApp、Telegram等;與會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聲稱不能簡單回應,指決定應否檢控時要看前因後果、想達到的目的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辯稱要求移除訊息「好多外國國家都做」。朱不滿李的答覆,批評李是「賣港賊」。李未及開聲,建制派如民建聯周浩鼎即指摘朱的言論具侮辱性,朱即反駁周:「周浩鼎你收聲啦,你都係賤人,你係賤人中嘅賤人!」結果朱被驅逐離場。
專業議政梁繼昌就質疑當局,如何執行效力無遠弗屆的《國安法》第38條,即此法適用於香港境外所犯的罪行,亦可涵蓋外國人,反問是否在設陷阱?鄭若驊先稱有必要訂立38條,認為這是國際做法,李家超則揚言不同情況有不同做法,又語帶嘲諷指,有些議員崇尚的國家「派軍隊去拉(人)添」,而香港則會以香港做法執法,譬如違法者可能會在港出現,或透過司法互助合作,聲言「任何人犯法,都要負責㗎!」

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就關注,外籍法官可否獲指派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鄭若驊起初指,不知道郭提問的事實依據,由於現時沒有公開法官名單,所以她不欲作任何回應,其後她才表明《國安法》44條下,對法官的國籍沒有任何規定,而特首是按《國安法》第44條指派法官。
陳恒鑌發言時則不滿7.1當日10位因國安法被捕的人,9位獲得保釋,又指當局應在學校加強宣傳教育,但憂慮有老師灌輸其個人政治意識或歪曲的理論,認為當局應設資料庫,公開有教師違規的學校名單,讓家長知悉。李家超表示教育局會嚴肅處理教師失德的問題,又指現行法例亦有規限煽動行為,例如佔中案的煽動公眾妨擾罪。

工黨張超雄炮轟國安法誇張,現在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也會被控分裂國家,慨嘆以言入罪已在21世紀的香港出現。議會陣線毛孟靜也關注《國安法》下,新聞自由不受保障;李家超則指控民主派議員散播誇大偏頗的言論,認為民主派不應只提及某行業,否則是偏頗的做法,並聲稱《國安法》、《基本法》都表明香港有新聞自由。

對於有指駐港國安公署會使用銅鑼灣維景酒店辦公,鄭若驊指公署適時會回應,她不清楚。而資訊科技界議員、專業議政莫乃光關注昨日公佈《細則》前未有諮詢,莫表示遺憾,又謂《細則》如把「中國式防火牆」搬到香港。李家超就聲言,《細則》當中要求移除構成危害國安的網上訊息外,也容許作合理辯解,然後再次強調很多國家都有相關安排。
另外,鄭若驊接受香港開電視《聲東擊西》節目訪問時,談及「港版國安法」與傳媒的關係。她認為媒體若是正常運作,不會違反該法律:「我相信傳媒是持平、客觀和專業,而且報道新聞目的並非分裂或顛覆國家政權」,又指社會需要傳媒帶出正確訊息,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記者協會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意見書,包括要求傳媒的報道如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應被視為觸犯國家安全法,並可用作抗辯理由,但最終國安法未有相關條文,外界擔心新聞自由不受保障。
李家超在會後見傳媒指,不認為在網絡要求個人及供應商移除批評《國安法》的資訊是限制港人自由,指局方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稱「只係喺某一個範疇有規限」,強調香港在資訊自由「開放」,辯稱只要符合《國安法》,「我哋平常生活係冇分別嘅」。

他又指,《實施細則》由國安委制定,相關內務不會公開。至於《實施細則》下,警權無限大,若有警員違規,會否有懲罰機制?李僅稱警員執法時有相關機制約束,亦須「守法」,強調法庭會把關,又指《細則》只是賦予警員「有需要、而適當」的權力,強調「只係畀到咁多」,否認警權無限大。

另外,議會陣線毛孟靜擬運用《議事規則》24(4),在明天大會提出有關警隊在多次遊行集會中使用水炮車的緊急質詢,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覆稱,毛的質詢不切合「性質急切」及「與公眾有重大關係」,未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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