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論壇】割地兩檢的十大惡果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立法會正在進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辯論。
立法會正在進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辯論。雖然廣大的香港市民都知道,在議會建制派佔多數的情況下,這個法案幾乎必然將會通過,但我作為民選議員,實在有需要說出一些心底的看法,特別是用一個宏觀的角度向一些有權力的人,包括是最有權力的人說出來。
首先,我認為現時於香港某個地方實施內地法律的草案安排有十大惡果︰
第一,違反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理念和初心。
第二,損害香港法治和普通法的實踐與落實,損害香港法治的形象。
第三,承上兩點,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第四,進而影響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第五,由此影響一帶一路的實踐與落實,破壞現時中國最高領導人所講的「中國夢」和中央國策,影響大局的發展和格局。
第六,同時影響一國兩制作為對台和平統一的政策和理論基礎,影響台灣人民的民心背向,增加台灣人民的離心。
第七,令國際社會更進一步質疑一國兩制的實踐,更同情台灣走向分離和獨立的傾向。
第八,令國際社會有基礎去同情和支持香港人對港獨問題的看法,從而引發進一步港獨的危機。
第九,令國際社會懷疑中國是否確認和遵守一些國際條約,及對中國聲稱的治國政策的信心產生動搖。
第十,長遠令一國兩制受質疑,令國家的整體形象下降,尤其對美國,在現時國際形勢下的互動相當不利。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將一地兩檢的問題扯得太遠,但我認為我們看一國兩制,從一些香港人的角度,可能會願意犧牲少部份一國兩制的保障以換取一地兩檢的便利;但從中央的角度,一國兩制完整實踐卻是十分重要的國策基礎。如果這個草案是會動搖這方面的基礎,就是大局的問題。
或者我亦試從歷史的角度去看,在大約七、八年前,當政府醞釀這個一地兩檢的概念時,在研究如何在不違反基本法之下實踐一地兩檢,整個過程完全是黑箱作業。由此至終,政府都只從經濟層面去看問題,一味強調高鐵的效率和社會需要,但在如何為一地兩檢作法律安排的問題上,政府卻從來沒有作公開詳細的討論,也沒作公眾諮詢。當時政府更表明,縱然沒有一地兩檢,高鐵仍然可以運行。之後幾年,政府也從來沒有和法律界就一地兩檢安排進行仔細的討論,只是曾經公開「吹風」說過會引用基本法第20條,透過削減香港的自治範圍來解決一地兩檢的法律爭議。直到去年七月,政府卻突然橫空拋出現時草案中的全新概念,民主派質疑沒有法律基礎,政府解釋因為一地兩檢是一個全新概念,所以無需有一條香港法律作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就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很罕有地不約而同提出強烈質疑。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從海外投資者的角度作出分析,如果他們到香港投資,而當地正式代表所有律師的兩個律師公會都一致質疑這次的一地兩檢安排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時候,那就不是政府或建制派的同事,以為夜行吹口哨,自我壯膽般一味說一地兩檢沒有問題,就可以讓外國投資者放心。因為這是香港能否實踐法治,基本法能否完整實踐的信心問題。
香港的法治能否落實,會直接影響一帶一路和中國夢的實踐。為甚麼特區政府會起用鄭若驊當律政司司長呢?就是希望她作為仲裁專家能夠在一帶一路的落實中於仲裁方面有所貢獻。如果在兩個律師會都提出質疑之下,立法會這次仍強行讓草案過關,國際社會就不得不重新檢視香港的法治,我們的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否能夠完整實踐,所以,這個法案的通過會直接影響一帶一路的實踐,而中央說一帶一路是香港經濟將來的重大寄望,如此就是香港的利益,如果現在的一地兩檢落實後是會影響外國對香港法治的信心,這就是令香港有壓力,就是對香港不利。
我必須指出,以往中央是很重視香港兩個律師會的意見,但特區政府卻一直沒有就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和他們詳細討論,我甚至有理由懷疑,特區政府一直向中央滙報兩個律師會不會反對現在的方案,甚至會支持方案。退一步看,其實律師會提出的意見並非強人所難,落實一地兩檢,要麼是透過修改基本法,要麼是透過解釋基本法(雖然我未必會同意),但不會是由人大常委作出「決定」去落實,現在特區政府是創造了第三個東西,這個全新的東西是甚麼?有否法律基礎?是否符合普通法的制度?律師會在這些問題上提出質疑。我們有理由相信,律師會的底線是起碼要透過解釋基本法,根據基本法行事,令方案表面上具有法理基礎。於是律師會提出質疑,指政府提出的這個新的東西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和基本法,並指出如今採取一個不同的模式,會產生逐漸損害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的風險。律師會又要求政府澄清一地兩檢和基本法的法理依據如何脗合,然而政府從來沒有為此做過甚麼。
我相信中央是希望能夠實踐一國兩制和落實一地兩檢的,而我亦都希望能夠成功落實一地兩檢,但是我們一定要找出能夠符合香港基本法和法理基礎的一地兩檢方案。
雖然我們都知道這次的法案幾乎必定能夠通過,但我必須指出政府將要做很多的彌補工夫,即使如此,卻仍不容易令國際社會相信政府的解釋。儘管有人提出陰謀論,指國際社會想搞圍堵,如果相信這論調,就更加不能給別人藉口。當兩個律師會都對方案提出質疑的時候,我們就會因此受壓,我們的政治和經濟風險就會提高,中央的政策,尤其是希望以一國兩制作為和平統一的國策,亦可能因此而不能實踐,令台灣人民更產生離心。
最後,作為一個看國家長遠發展的議員,讓人看到全面和真誠地實踐一國兩制是一個必須處理的大局問題;不單是我,更是中央最有權力的人必須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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