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二期60公頃地空置多年 政府拒作住宅用途
迪士尼邱騰華
政府預留予迪士尼樂園作第二期發展的60公頃填海地亦被指「曬太陽」多年,未被善用。
本港土地短缺,政府預留予迪士尼樂園作第二期發展的60公頃填海地亦被指「曬太陽」多年,未被善用。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在立法會會議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質詢時問及,政府有否研究在樂園公司未行使認購權認購第二期土地時,如何善用該空置用地,是否會否以短期租約方式出租該用地。
邱騰華回應指,政府預留了樂園東面土地供樂園第二期發展之用,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獲為期20年對第二期用地的認購權,政府會適時審視有關安排,暫無意改變,但政府一直不斷研究該用地作作短期用途,包括休憩、體育及文化設施,而該用地亦曾作作體育活動等,近期當局亦收到建議作短期用途,正同相關機構研究,有進展會作公佈。他又指,樂園自05年營運近13年,首12年有逾7,000萬訪客,較政府09年時估算的5,900萬人次多,而營運首9年訪客不斷上升,至14年達最高鋒,15至16年人次曾回落,至17年再度回升,他預計樂園進行擴建及增加設施後,人數可望上升,至2030年時達至910至930萬人次。
不過,部分議員認為當局應考慮該地作住宅用途,如民主黨尹兆堅認為該用地可興建住宅,去應該房屋供應短缺,而工聯會麥美娟亦建議可建組合屋,但邱騰華認為住宅用途不符現有土地用途,故政府未有在該處建屋的打算。陳志全建議可作大型表演用途,邱騰華則指沒有排除陳的建議。
田北辰則關注,政府若與樂園簽定第二期發展協議,「第一期嘅不平等條約可否改?響2020年可否否決佢哋認購權約契?唔好再拖?」邱騰華指上兩次的擴展計劃,合作協議條款均有更改,但今日談第二期發展屬言之過早,強調當局每次均會與樂園重新討論合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