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報稱商人的首被告譚道良TanDelon(55歲),原被控兩項襲擊傷人罪,其任職演員的次被告兒子TanMichaelAY(25歲),則被控三項襲擊傷人罪名。
案情透露,本年6月16日,兩被告與友人到尖沙嘴諾士佛臺一間土耳其餐廳用膳,當時已喝至爛醉如泥,至晚上11時,首被告見其中一名友人企圖搶先付款,遂與友人爭執不已,首被告踢翻桌子並跌倒地上,餐廳經理、侍應等三人上前企圖扶起他,首被告突揮拳毆打尼泊爾侍應前額,其他職員見狀報警。
次被告折返見眾人圍着首被告,他以為父親遇襲,立即加入戰團,攻擊四名職員,他拿起枱燈猛砸其中一名侍應的鼻子,父親又咬另一人的右前臂,兩名被告不斷拋擲現場家具雜物,最終被職員制服,警方到場時兩人仍未清醒過來。
首被告及五名餐廳職員送院治理,首被告的頭皮、右手腕、左面頰及脖子均有紅腫,左膝擦傷,五名餐廳職員中以36歲姓蔡侍應傷勢較重,不僅背部受傷,更弄致鼻子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