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在香港居住了17年,早已取得港人身份。但他指出,香港的入境法例不容許長年在港工作的菲傭享有居港權,對菲律賓人並不公平。他續稱,過去曾有僱主毆打外傭的案件,只被判罰款了事,但外傭偷竊則多會被判監,有雙重標準之嫌。在港工作12年的菲傭Teresa則認為,她們每天工作逾16小時,工資過低,又受外傭稅政策削剝,港府一直未有理會。
不過,曾在中東打工的菲傭Grace表示,香港社會的歧視問題並不算嚴重,工作環境也相對較安全,休息日也勝於新加坡及中東。發起遊行的團體促請特區政府確保在港的菲律賓人及其他少數族裔人士的權利受到保障,並承認他們對社會的貢獻。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