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所見,現場不時有交通警巡邏,但由早上8時至傍晚時分,大部份車輛沿寶順路右轉時並未停下,最多是減速駛過,其中一輛私家車更幾乎與一輛由翠嶺路駛至的專線小巴相撞,幸小巴司機及時響號,私家車才扭軚避過,險些兒又發生另一宗車禍。
西貢區議會副主席周賢明指,兩年前有投訴指現場原設的交通燈位等候時間太長,運輸署今年5月決定改為讓線位,但其後曾發生四宗輕微意外,昨日事故後考慮要求復用交通燈。另一西貢區議員何民傑則稱曾接居民投訴指新措施令路面好亂,指示牌又不清晰。
香港大學智能交通系統研究所所長容漢青指,國際上有關設立交通燈或讓線位的指引,一般於交通流量大路口要設交通燈,流量較低路口則設讓線位,目的是要保持道路暢通。他補充,從電視新聞片段推斷現場路口並非交通要點,設立交通燈或讓線位都沒大差別,最大問題是駕駛者若不集中精神留意路面,隨時發生意外。
曾經駕車行走肇事現埸的巴士司機則指現場路段呈暗斜,下雨時更易跣胎,所以認為「有燈位好過冇燈位,有燈位司機點都要停低等等」。另一名司機則稱,在半年前現場交通燈位改為讓線位後幾日,曾發現路口處滿地玻璃碎片,估計是車輛在上址遇上意外後遺下,沒料到昨日終於發生嚴重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