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物業代理的伍先生,直言過往只有億元或以上的物業或是物業拍賣才會以招標方式出售,但近年發展商為賺到盡「度」出以招標出售新樓花包括上車盤:「招標賣樓對發展商嘅好處係,主動權喺佢度。究竟賣唔賣畀你,或者加唔加價,直到最後一秒鐘都係由發展商話事。」
伍先生直言這樣賣樓不公平,像北角一新盤曾試過有買家不滿因出價太高致「買貴樓」,而代理容易成為買家發洩對象。
那為何不向發展商反映招標不妥?伍坦言地產代理根本沒有發言權,代理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跟從發展商指示,或是選擇「唔做」。但他無奈表示,若沒生意代理行恐怕要執笠,而且「你唔做有大把人做」。
■記者林 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