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指被告的60多歲胞妹和妹夫沒有永久傷勢,胞妹的頭部亦已痊癒。辯方指被告陳寶紅(73歲)僅在內地讀書至小二,犯案後有悔意,願意賠償,家人撰信求情稱被告為人善良,犯案令人難以置信,女兒信件更透露早前到收押所探望被告時,被告為斬傷胞妹落淚。
惟法官判刑時考慮了心理專家說法,指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對事主沒有同理心,形容案件是「冷血及深謀遠慮」,須判處被告入獄。
案情指今年8月1日傍晚,被告胞妹和妹夫到金鐘萬豪酒店出席姪女女兒婚宴,當兩人行到正門時,被告突從後揮刀斬傷女事主頭部,而被告第二次揮刀時則斬傷伸手護妻的妹夫的拇指。被告施襲後離開,稍後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845/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