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深遠】最高法院裁定 政府非工會會員無須繳會費
工會公務員最高法院
伊利諾州州長勞諾周三在最高法院外講話,他身後為原告詹尼斯。
美國最高法院周三以5票支持、4票反對,裁定非工會公務員,無須強制向公務員工會繳納會費,並推翻法院1977年的裁決。專家指,今次美國數十年來,對集體談判權影響最大的判決。 總統特朗普歡迎法院裁決,指工人從此可以自由支持心宜候選人,又指「民主黨的庫房則會損失慘重!」
原告詹尼斯(Mark Janus)為美國伊利諾州政府僱員,他不滿每月被強制徵收工會會費,入稟法院控告業內最大工會「各級政府員工聯盟(AFSCME)」。
最高法院在1977年裁定,工會可以向非工會公務員徵收費用,以彌補如合約談判等集體的成本,這種收費屬「公平份額費用( fair share fees)」,但有關經費不能用作政治宣傳。
詹尼斯指,每月向AFSCME繳交45元,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他的權利,而公務員和政府談合約,是一種政治宣傳方式。
AFSCME反駁理據是,由於工會必須同時代表非工會公務員,向他們收費可防止這類工務員「乘搭順風車」,免費享受為會員爭取得到的福利。
法院接納詹尼斯的論據,指「強制個人支持他們反感的觀點,違反基本憲法命令,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事情都會受到譴責」,又指「許多私人組織發聲,要求政府行動,結果亦得惠及非工會員工,是不是所有所謂的受惠人士,都必須強制資助這些組織?」
工會和勞工權益人士,一致譴責法庭裁決。曾代表工會和僱主的律師Laruen Novak認為,裁決對政府僱員工會未來的存亡,無疑有深遠影響,許多工會或會因無法收取公平份額費用而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