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又供完、錢又畀晒,搞十幾年都畀唔出張房產證;成日都只係識得叫我哋等,咁究竟要等到幾時呢?」滿腹牢騷的梁先生向記者大吐苦水,他慨歎十多年前經第壹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購買內地樓盤,最終卻換來一肚子氣。
繳產權證費近三萬
梁先生表示,當年他與太太合資購買樟木頭荔景山莊一個市值三十八萬的單位,九○年終供滿,但發展商一直沒發房產證。兩人曾多次向發展商追收,並於九八年繳付二萬六千多元的房地產權證費用;惟房產證卻是「連影都唔見」。「我哋問足咁多年都只係得個桔!真金白銀買返嚟,個單位業權竟一直操控喺發展商手上!佢哋一日唔發房產證,我哋就一日都得唔到保障!」
本報就有關投訴聯絡荔景山莊的發展商第壹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追足八年不獲回覆
同樣於國內置業的梁小姐,亦遭遇到相同苦況。「追足七、八年,次次都話就快有;追到近呢三年,佢哋索性唔回覆。近排終於搵到一個職員肯答我嘢,但佢直情愛理不理咁話:唔知㗎!繼續等吓啦……我哋無佢辦法。」
她於九三年透過香港冠和置業有限公司,以二十萬元購入樟木頭龍騰花園一商場舖位。梁小姐指出,她於九六年開始供款,至九九年已全數供滿,亦一直有繳付每月二百多元的管理費,迄今仍未獲發房產證。
「個業權一日未到手,我哋啲單位都仍然屬於個發展商,萬一個發展商拖欠銀行貸款,法庭都有權查封同拍賣呢啲單位,咁我哋就會血本無歸。」
香港冠和置業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有關梁小姐名下單位的房產證,相信於本年十二月可發放給她;發言人稱一直致力辦理有關房產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