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電視部由三月七日起推出七集電視節目《左鄰右里》,帶出大廈管理的各種問題,提醒業主及住戶多關心及參與大廈管理。本文為最後一輯內容。
第七集:運用公司管治概念改善大廈管理
民政事務總署鼓勵私人大廈業主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執行大廈管理職責。在成立法團以後,業主所具有與大廈公用部份有關的權利、權力、特權、職責,須由法團行使及執行,《建築物管理條例》授予法團的權力及委以的職責,須由管理委員會代表法團行使及執行。
公司管治概念
公司股東因各種原因不會全部參與管理業務。在此情況下,公司必須交託管理人(即董事或董事會)管理。董事會集體負責管理公司,董事履行受信責任,應誠懇處事,真正為公司的利益辦事,和為正當目的行使權力。
公司管治概念對法團運作的好處
‧推動業主和管理委員會以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處理大廈管理事務。
‧促進業主與管理委員會之間的合作和意見交流。
‧促進廉潔有效的財務管理。
‧增加法團運作的透明度。
‧加強法團運作的問責性。
‧增加法團的管治經驗。
‧提高大廈管理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