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曾於1989年簽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政府消息指積極研究立法進一步禁止象牙的進出口,涵蓋簽署公約前已有的象牙。同時針對外國的大象狩獵品,盡快啟動立法程序禁止進出口。惟本地買賣象牙問題複雜,消息稱要諮詢持份者。截至2014年底,本港有413個有效管有許可證,涵蓋約111公噸作商業用途的象牙。
施政報告又研究加重瀕危物種走私及非法貿易的罰則,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非法進口、再出口和管有瀕危物種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和監禁兩年,據悉政府考慮將監禁年期由2年增至7年,以打擊走私象牙。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