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婚媽媽兩個月前帶着剛滿月女兒,電召GoGoVan運送物品到朋友家。她聲稱要搬物件上樓,要求司機暫代照顧女兒,卻遲遲未返。司機聯絡不果,兩個小時後報警。失婚媽媽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對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解釋當日在朋友家「瞓過龍」才未及時接回女兒。案件押後至11月8日等候背景及心理報告判刑,其間被告准保釋候懲。
34歲姓于女被告(圖)有5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普通襲擊有關。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丈夫分居兩年,正辦離婚,一對分別6及11歲的兒子隨丈夫生活;被告則與父母同住。案中女兒現已3個月大,由被告母親照顧。辯方又指今次因被告太累,在朋友家中睡着才惹禍,她醒來已即下樓找司機,惟司機已離去,望法庭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