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排鬧得熱烘烘嘅話題就梗係離唔開TSA啦。小妹發現原來小學生同事務律師每日嘅生活係有一個好大的共通點。究竟係咩呢?就係大家都要跑數!
話說TSA嘅原意係評估學生喺唔同階段嘅能力,理論上唔會影響學生升學或者學校排名,但係慢慢地呢個評估開始變質。有說教育部門向學校施壓,要交出嚟嘅分好啲,於是校長向老師「溫馨提示」,老師就無奈地要同班學生日操夜操。曾經有幾年小學人口下降,唔少學校都擔心被「殺校」,為咗保留一線生機,學校就逼迫學生考好TSA。最攞命嘅係唔知邊個食飽飯冇嘢做,年年將啲題目越變越深,小朋友唔操到傻就奇。
至於事務律師呢,我哋嘅人工係由客人收費度嚟。要同客收錢就要畀個客知我哋花咗幾多時間喺佢單case度(可以收錢嘅鐘就叫billablehours)。好多律師樓都有個target畀班律師,例如每個月要bill到130個鐘。聽落好似好易,每日返8個鐘,一個月當返20日,都160個鐘啦。
但事實係,律師有好多工作都收唔到錢。例如接工作之前要做客戶盡職審查、做完嘢開單、個客唔找數你要搲爛塊面去追、單嘢做完十萬年後個客問你攞文件複本等等,全部都係非常費時嘅工作。仲未計有啲老細好鍾意出席講座sell吓間行,律師要做資料蒐集預備講義出newsletter之類嘅工作都係無日無之。但呢啲non-billable工作,老細係唔會計入billabletarget內。
今時今日競爭激烈,老細為咗同行家爭生意,喺接工作嘅時候經常將個預料收費調低。於是到月尾開單嘅時候,你就會發現自己做「凸」咗。老細明示暗示你「就住」嚟開單,亦即係你要含淚報銷某些billablehours,因為又唔達標了。如果你間行嘅target係每日要bill8個鐘,咁你分分鐘要每日做夠12個鐘先夠數。
偏偏啲老闆又好鍾意成日扮體貼,開口埋口都提醒啲同事要有work-lifebalance。但係你明明星期五晚俾份嘢我,話:「唔趕㗎,星期一朝早俾我啦,haveaniceweekend!」真係同政府話要小朋友「愉快學習」一樣咁窩心。
我以為教學係要培養學生想主動學習嘅興趣,唔係操機械人咁做練習;選律師你想要一個盡心為個客提供高質素嘅意見而唔係一味要多要快;揀大學教授係要佢有鼓勵學生明辨是非、貢獻社會嘅志向。但係有時好無奈,社會鍾意將人量化。合夥人用billablehours嚟量度一個律師對間律師樓嘅貢獻;而小學生就係生產高TSA分數嘅工具,完全地本末倒置;大學委員會用出學術研究嘅數量嚟量度一個教授嘅成就,甚至荒謬到有國力博士學位嘅人可以做大學副校,而名譽資深大律師就「唔夠班」。
可能其實教育局想幫小朋友盡早適應成年人嘅跑數生涯,實在用心良苦。小妹才疏學淺,又無月睇30本書,教育制度嘅嘢,我識條鐵咩。「明張目膽」呻咗咁耐,又係時候繼續跑數。
BelleWoods@法政匯絲
法政匯「絲」-法律界「絲打」,脫下法律界最私密嘅絲襪,同大家赤裸裸gossip呢行嘅八卦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