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廣就與妻李艷葵1987年結婚。林被捕後,李即送院驗傷,並由神經外科觀察了一周。報告列出6道長3至9厘米的割傷,其中左眼角至左臉頰有7厘米傷痕,頸傷痕則有5厘米長;此外還有硬腦膜血腫,左眼上方頭骨骨折。兩個月後李接受心理評估,她表示難以接受毀容,自覺丟臉,出院後她每逢外出便戴鴨舌帽和口罩遮蔽面容和傷痕。
心理專家指李有急性壓力障礙症狀,感到焦慮和抑鬱,食欲不振。她睡眠斷斷續續,噩夢中不時重演被告抓住她衣領的場面。入夜後她即使在家中也會覺得不安全,無法獨留家中,擔心再有暴力事件發生。為了保護自己和女兒的安全,她表示決定離婚。至於女兒林佩姍方面,案情沒交代她有受傷,而辯方昨指仍在等候她的受害人心理創傷報告,故押後求情。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