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朱先生稱,九六年他考慮為自己訂立一份退休保險計劃,供養老之用,並在其太太介紹下認識一位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的林姓保險代理。該代理向他介紹一份保險計劃,聲稱他只需每半年供款四千七百多元美金,供滿十年即可獲十八萬五千多元美金,當時他已質疑為何回報率如此高,惟該代理即解釋,因美金利息高,加上紅利豐厚,故有此數額,更曾手寫一張數表給他,令他確信有此回報,遂簽署保單投保。
可是早前他太太發現其保單有問題,他同時查看自己的保單,始得知代理所述回報數據全屬虛構,且供款期雖是十年,但要多等十年才可提取款項,而屆時他已八十三歲,有關保險計劃對他毫無作用,他感代理欺騙他投保,遂向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投訴。
他稱,一月時該會裁定他被誤導的指控成立,委員會在未來三年不會考慮該代理之登記申請。
他遂就此裁決結果,要求友邦退回其數年來所付保金及利息,惟該公司一直未有回覆,其間他更收到新一期繳費通知書,令他極為不滿。
必須等待最終裁決
友邦函覆:保險業聯會於本年一月就朱先生投訴發出首次裁決,但代理即向聯會提出上訴,至五月該會最後裁定代理敗訴。為尊重投訴機制,該公司必須等待聯會有最終裁決,才可就朱先生的退保要求作出公平及合理的决定,而期間該公司一直與朱先生密切聯繫,現該公司决定將其已付保費全數退回。